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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发展配股说明书(1998年)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度配股说明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注册地址:

公司名称: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4区15号4-7层

上市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五矿发展

股票代码:

600058

主承销商: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配售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元

配售数量:

34,088,710股

配售价格:

每股人民币10.00元

配售比例:

以当前总股份39,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3076股 (以1997年末总股份3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一、正文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写。本次配股方案已经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998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1998年6月12日召开的199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该方案已经北京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京证监文[1998]39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91号文批准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配股说明书中的币种除另有说明, 其余均指人民币。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法定代表人:

屠光绍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2819

2.

发行人: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4区15号4-7层

法定代表人:

苗耕书

联系人:

高勇、徐基清

电话:

(010)64916740

传真:

(010)64930799

3.

主承销商: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333号信兴广场

地王商业大楼8层

法定代表人:

徐卫国

联系地址:

北京朝阳区新源西里东街大鹏证券大厦

联系人:

郭晓彬、刘昕

电话:

(010)64641764、64641767

传真:

(010)64641764

副主承销商:

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直门外高粱桥斜街18号中苑宾馆B楼

法定代表人:

唐棣华

联系人:

马霖、路明

电话:

(010)62186468

传真:

(010)62182677

分销商:

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长安街28号

法定代表人:

陈玉华

联系人:

方尊

电话:

(010)62020286

传真:

(010)62372136

分销商:

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站东街11号

法定代表人:

刁玉良

联系人:

姜玉梅

电话:

(010)65158643

传真:

(010)65158642

分销商:

中工信托投资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路48号院南三楼514号

法定代表人:

奚家成

联系人:

舒娅

电话:

(010)62183561

传真:

(010)62183565

4.

股份登记机构: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建路727号大康花园

法定代表人:

王迪彬

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754185

5.

律师事务所:

中博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28室

经办律师:

黄丹涵、冀宗儒

电话:

(010)68568529

传真:

(010)68568528

6.

会计师事务所:

中洲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

经办注册会计师:

梁晓燕、温秋菊

电话:

(010)68437081

传真:

(010)68437084

7.

资产评估机构:

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

地址:

北京市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楼9层

经办评估师:

邱洪生、王伟

电话:

(010)68364755

传真:

(010)68364751

(三)本次配售方案

    1、配售发行股票的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元

配售数量:

34,088,710股

配股价格:

每股人民币 10.00元

    2、股东配股比例:以当前总股份39,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3076股 (以1997年末总股份3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预计本次配股可募集资金总额为34,088.71万元,(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对等价格),其中募集社会公众资金22,500万元,扣除本次配股的有关费用,预计实际可募集资金33,338.71万元。

    4、股权登记日:1998年8月14日

       除权日:1998年8月17日

    5、发起人部分放弃配股权的承诺:

    本公司发起人——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总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292,500,000股,按照10:2.3076的配股比例,应配本公司股份为67,500,000股。五矿总公司拟以非现金方式部分认购本次配售的股份11,588,710股,占应配股份的17.17%,其余82.83%的配股权予以放弃。

     6、国有法人股股东五矿总公司拟以非现金方式部分认购本次应配股份的说明:

    (1) 五矿总公司承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五矿石油器材有限公司50%的所有者权益、深圳企荣五矿发展有限公司95%的所有者权益和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0.598%的所有者权益认购本次配股。上述资产评估确认后公允价格11,588.71万元,按10.00元/股的配股价格,五矿总公司认购配股11,588,710股,占应配股份的17.17%。五矿总公司的此项配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已获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8]外经贸计财股函字第377号文和财政部财国字[1998]336号文审核批准。

    (2)资产评估机构的报告摘要:

    评估机构: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

    评估基准日:1997年12月31日

    评估结果:

五矿总公司委托用于抵配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公允价值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3.86

项目名称

帐面值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中国五矿石油器材贸易有限

公司50%所有者权益

 7045.58

 7317.59

 272.01

深圳企荣五矿发展有限公司

95%所有者权益

 1167.11

 1516.98

 349.87

29.98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0.598%所有者权益

 1999.20

 2754.14

 754.94

37.76

合    计

10211.89

11588.71

1376.82

13.48

    评估报告文号:中华评字【98005】

     (3)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意见摘要:

    财政部财国字[1998]259号文:“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法》(国务院1991年91号文)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准予资产评估立项。”

    财政部财国字[1998]339号文:“资产评估后,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拟认购配股的资产总额为11588.71万元人民币。……本确认仅对被评估资产价值有效。”

7、配股前后股份总额、股权结构:

    本公司现有总股份390,000,000股,本次配售34,088,710股,其中: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的股份为22,500,000股,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予以余额包销;国有法人股应配部分,由持股单位五矿总公司承诺以非现金方式部分认购11,588,710股。

 本公司配股后股份结构见下表:

单位:股

>

120,000,000

股份类型

股份总数

占总股份比例(%)

本次配股

增加(预计)

本次配股后

总股数(预计)

占总股份比例(%)

送股前

送股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发起人股份

     国有法人股

225,000,000

292,500,000

 75.00

11,588,710

304,088,710

 71.70

     社会法人股

-

-

-

―

-

-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225,000,000

292,500,000

 75.00

11,588,710

304,088,710

 71.70

二、已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

 75,000,000

 97,500,000

 25.00

22,500,000

 28.30

 已流通股份合计

 75,000,000

 97,500,000

 25.00

22,500,000

120,000,000

 28.30

三、股份总数

300,000,000

390,000,000

100.00

34,088,710

424,088,710

100.00

 

(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1998年8月17日至1998年8月28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委托代理证券商处办理缴款手续;国有法人股股东在本公司办理缴款手续。

   3、缴款办法: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五矿发展” 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社会公众股配股时, 填写“五矿发展配股”买入单,代码为“700058”, 每股价格10.00元,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0.23076)后按四舍五入取整。

在缴款期内,配股权持有者可在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委托代理证券商处申报认购配股,可多次申报认购,但不得撤单。

国有法人股股东缴款按本公司指定的方式办理。

    4、对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社会公众股配股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予以包销;国有法人股配股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予以代销。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开始日:

   社会公众股配股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将由本公司于本次配股缴款实施完毕,本公司做完验资、新增股份的登记及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届时将另行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国务院作出新的规定前,国家拥有的股份和法人持有的未流通股份及其配股权和红股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因此,本次配股中国有法人股认购部分暂不上市流通。

   3、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的处理办法,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A股发行扣除发行成本后预计共可募集现金21,750万元,董事会计划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将所得款项用作如下用途:

   1、 拟投资入股天津第三煤气厂约7,000万元,用于机制焦炭生产及出口项目。天津第三煤气厂是国家“九五”期间重点项目,1999年可生产出口机制焦炭70万吨,2000年可生产出口机制焦炭95万吨,年出口创汇7,000万美元,将成为国内最大的机制焦炭出口基地。投资天津第三煤气厂可以实现五矿发展以贸易为龙头,带动上下游产品,壮大进出口贸易主业的发展战略。项目建成达产后为本公司年增机焦出口95万吨,年增创汇7,000万美元,净利润800万元,投资回收期为8.8年,项目投资利润率11.43%。

    2、拟增加对深圳企荣五矿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本投资约3,000万元,用于三基色荧光粉技术改造及扩大再生产项目。该项目是国家重点扶持的绿色节能高科技项目,本公司此次投资后,将形成年产100吨稀土三基色荧光粉能力,成为国内主要的节能灯原料生产基地,实现年出口创汇540万美元。建成后年新增销售收入3,000万元,新增净利润500万元,投资回收期为6年,项目投资利润率16.67%,预计自开工之日起10个月后建成。该技术改造及扩大再生产项目已获得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8]外经贸计财股函字第420号文批准。

   3、拟投资4,500万元用于以国产钢材顶替进口钢材的“以产顶进”业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于1998年3月31日联合下发的财税字(1998)53号文件精神,已将中国五矿总公司列为可从事“以产顶进”的25家企业之一,此项业务由本公司具体运作。国家有关部门已批准五矿总公司“以产顶进”10万吨钢材配额,视同出口并享受按17%的退税率退税。本公司拟在天津、大连、上海和广州的保税区内注册4家保税区公司,分别注入开发资金1,350万元、1,350万元、900万元、900万元,专营此项业务。预计年销售收入5.5亿元,利润500万元,投资回收期为9年,项目投资利润率11.11% 。



    4、拟投资7,250万元用于收购出口货源,扩大出口项目。本公司作为大型外贸企业,为力保今年外贸出口带动我国GDP增长8%的目标,公司将努力致力于出口开发,争取出口任务在1997年32,000万美元的基础上增加15%,达到37,000万美元。本公司将主要通过进一步开发重晶石、砩石、钢坯、中厚板等五矿传统商品的出口收购业务,增加创汇3,000万美元,因而需增加收购资金以降低财务费用,提高效益,保证出口持续稳定增长。拟投资的7,250万元将为本公司年新增利润800万元,投资利润率达11.03%。

    上述投资项目均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重点发展的产业,并获得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批准。天津第三煤气厂的项目作为国家九五计划的重点项目,已经国家计委计投资〖1992〗1681号文、天津市建委〖1994〗建规设794号文、国家计委计投资〖1995〗2162号文批准。





   (七)风险因素及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配股说明书提供的其它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

   (1) 重要商品及其供销渠道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五金矿产品进出口贸易,进口商品中钢材约占进口营业额的80%,主要进口地为亚洲、欧洲和美洲,主要国家是日本、德国和巴西等。出口商品中生铁、钢材、焦炭、水泥、非金属矿产品约占出口营业额的70%。进口以代理为主,出口以自营为主。上述商品供应是否及时,质量和价格的高低会影响本公司的成交、合同履约和盈利水平。长期以来,本公司与国内外广大客商形成了良好和稳定的合作关系,保持了畅通的供销渠道,但随着市场变化而带来的供销渠道的变化,会给本公司业务带来一定影响。

   (2) 部分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及有偿招标

   目前,国家对部分出口商品实行配额管理和有偿招标的管理办法。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申请配额,参与有偿招标。配额得到与否,得到多少,中标率和中标价格的高低对本公司部分产品的出口有所影响。

   (3)融资能力

   进出口贸易业务,尤其是自营业务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本公司的流动资金主要依靠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等银行的贷款,融资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本公司进出口业务的成本。

   (4)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进出口贸易以外汇结算。目前,人民币与主要外币的汇率是以市场需求为基础的、统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汇率的波动将对业务的成交和盈亏产生影响。

   2、行业风险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深入,外贸经营权逐步放开,从事对外贸易、国际货运和国际招标的企业逐渐增加,业务竞争趋于激烈。

   3、市场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五金矿产品贸易和国际货运业务。国际贸易和国际货运市场受国内外经济周期及中国与贸易国政治、经济关系的影响,其中,进口贸易还受到国内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变化的影响。国内贸易市场受国内宏观经济变化的影响。

   4、政策风险

   进出口业务是本公司主营业务。国家对进出口关税水平及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将影响到本公司的业务及盈利水平。

   5、其它风险

   当前,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正在进行。从事国际贸易和运输业务的国外企业非常重视中国市场,如果中国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将会逐步向国外企业开放国内贸易和运输市场。届时,本公司不但要与国内企业竞争,而且将面临国外企业的竞争。

   6、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国家宏观经济状况及政治、经济、金融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因出现上述风险因素而背离其投资价值,直接或间接地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对此应该有充分的认识。



   针对上述风险,本公司拟采取如下对策:



   1、经营风险的对策

   (1)针对重要商品及其供销渠道风险的对策

   本公司将充分利用五矿总公司几十年来在五金矿产品经营领域的渠道优势和信誉优势,稳定和巩固国内外供货渠道。进口方面,继续稳定和发展与日本、巴西、阿根廷、德国等国家的钢材进口关系,保持本公司同上述国家钢材进口的统一谈判和窗口地位;同时扩大和加强与俄罗斯、韩国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钢材进口地位。

在出口方面,为了弥补东南亚金融危机给本公司带来的亚洲贸易订单减少的损失,将有计划地深度开发欧美市场,补充和扩大出口商品的贸易市场渠道,进一步调整出口商品结构,积极开发新商品。

在货源供应方面,通过与国内生产厂家参股、联营、协作等措施,稳定货源供应,确保货源质量。

在经营战略上,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即以贸易为龙头,带动上下游产品及相关实业的开发和经营,充分发挥各相关经营领域的连动效益优势。本公司在1997年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就是对这一经营思路的成功贯彻。1998年,本公司将再次通过配股方案的实施,进一步改善出口商品结构,巩固和优化上下游客户资源。如通过投资参股天津三煤气厂机制焦炭生产及出口项目,有机地实现由单纯分散收购土焦出口逐步转变为大批量控制机焦出口资源的合理过渡。同时本公司积极扩大和加强进出口代理业务,在市场上逐步开发欧美地区的实用户市场。以上战略的实施,将会对本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起到良好的作用。

   (2)对部分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及有偿招标的对策

   本公司将努力争取保持和扩大原有配额数量。针对出口业务中某些商品的招标工作,将通过做好市场调查,搞好市场预测,加强投标组织和领导工作等方法,提高中标率,增加中标数量,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招标商品的出口。 

   (3)融资能力风险的对策

   公司将充分利用国家对大型集团企业在金融信贷方面的政策倾斜和发挥本公司多年来形成良好的金融借贷优势,加强与银行业已建立的良好的资金借贷关系,扩大融资渠道,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本公司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有效地补充流动资金,不断充实自有资金,稳步提高自有资金比例,改变本公司的资金结构,降低资金的使用费用和财务费用。

本公司注重财务管理,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运作的方针,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运营成本,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强化资金投入、产出的核算观念和效益观念,并对资金使用实行跟踪管理。同时,进一步推行外贸代理制,减少资金占用。

   (4)外汇风险的对策

   本公司将强化外汇风险管理机制,设置专门人员对汇率的变动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以减小由于汇率变化而带来的风险。在出口贸易业务中除采用汇率基本稳定的货币作为结算货币以避免汇率损失外,在国际结算中出口业务尽可能采用汇率有可能升值的硬货币计价,进口业务采用汇率有可能贬值的软货币计价、支付。此外,将采用套期保值等方法减小外汇风险。



   2、行业风险的对策

   本公司是我国最早进入国际市场的外贸企业之一,有丰富的国际贸易经验,同时也是我国大型外贸公司中较早面向市场,较早转换经营机制的企业。本公司将发挥市场营销优势、信息优势、信誉优势、客户优势和资金优势,利用本公司的贸易网络加强与工、矿企业的合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本公司的竞争能力,扩大市场份额,增加营业收入。

同时,本公司将实施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全方位开拓的经营方针,在已开展的运输业务、国际招标业务和酒店经营领域已取得了较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本公司又通过对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入股,以及即将对天津第三煤气厂和深圳企荣五矿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入股,直接参与对出口商品资源的生产和控制。以上运作,不仅可从项目开发本身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和贸易收益,也将通过工贸结合有效地分散行业风险。



   3、市场风险的对策

   在市场开发方面,一方面进一步实施抓大商品,占有大市场的营销战略。进一步抓好拳头商品、骨干商品的综合开发工作,重点扶植开发100个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有发展前途、盈利水平高的进出口商品,以优化商品结构,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公司将充分利用恢复煤炭出口经营权的契机,充分发掘自身的优势,不断开拓新市场,使之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另一方面,作为发起人投资入股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钨制品生产企业——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即将投资入股国内最大的机焦生产企业——天津第三煤气厂,有计划地选择和控制出口商品的资源市场,充分发挥贸工、贸技相结合的优势效益。

另外,本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和实施出口商品的商标战略,控制和开发这一无形资产,并使之逐步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针对市场风险,本公司将充分发挥市场信息灵通、网络健全的优势,做好市场调研和市场预测,利用世界各国经济周期不一致,对商品需求结构不相同的特点,及时调整市场经营战略和商品结构,并加强产品的更新换代。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市场、新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发挥人、财统一运作的优势,根据市场变化,及时合理地调整资源配置。

   4、政策风险的对策

   本公司将努力加强对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适应政策调整的变化,把握发展趋势,降低经营成本,尽可能规避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5、其它风险的对策

   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后,一方面本公司通过提高服务质量,与工、矿企业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增强竞争能力; 另一方面本公司将享受到其它世贸成员国进口关税减让和我国进口关税进一步降低的优惠,有利于本公司的出口业务的开发及进口贸易的巩固和壮大。同时,由于世界贸易组织内资金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信息具有良好的透明度,本公司将发挥熟悉国际贸易环境的优势,充分利用这些便利条件促进贸易和运输业务的发展。

   6、股市风险的对策

   本公司深刻地认识到,企业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是抵御风险的基本因素。本公司将认真贯彻和落实三年发展计划和十年发展规划,从而保持利润的稳定增长,为股东创造稳定丰厚的回报,保持企业良好的形象,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同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法规,规范公司行为,及时、公正、公开地披露重要信息,加强与投资公众的沟通,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

   (八)咨询办法

     若投资者对本配股说明书有疑问,请垂询本公司或本次配股主承销商。

发行人: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4区15号4-7层

联系人:

高勇、徐基清

电话:

(010)64916740

传真:

(010)64930799

主承销商: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朝阳区新源西里东街大鹏证券大厦

联系人:

郭晓彬、刘昕

电话:

(010)64641764、6464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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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苗耕书



1998年7月31日




   二、附录
 
  (一)本次股东大会关于配股的决议(摘要):

   1、审议通过《公司1998年度配股预案的议案》;

   (1)配股比例和配股总额:以公司199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额30,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配股,若全体股东均足额认购,本次配售股份总额为9,000万股。

   (2)配股价格:暂定为每股9——11元人民币。

   (3)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A、拟投资入股天津第三煤气厂约7,000万元,用于机制焦炭生产及出口项目;

B、拟增加对深圳企荣五矿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本投资约3,000万元,用于三基色荧光粉技术改造及扩大再生产项目;

C、拟投资约4,500万元用于以国产钢材顶替进口钢材的“以产顶进”业务;

D、剩余募集资金约6,000万元拟投资用于收购出口货源,扩大出口项目。

    (4)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5)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

   2、审议通过《国有法人股股东以非现金方式部分认购本次配股应配股份的议案》。

   (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于1998年3月20日刊登了本公司1997年度报告摘要。

   (三)《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于1998年3月20日刊登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于1998年4月25日刊登了本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于1998年5月12日刊登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于1998年6月13日刊登了本公司199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五)配股后公司章程修改内容简述:

   修改公司章程中“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权结构”,使其与配股后具体情况相符,根据董事会提议,对章程中的其他有关条款进行修改,使之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正本;

   2、本次配股之前最近的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3、1997年度报告正本;

   4、本次配股的承销协议书;

   5、资产评估报告;

   6、中国证监会关于本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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